8月6日,确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确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月红,副主任曾庆耀、刘永顺、张保红、韩成良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王巧雨,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鸿飞及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县监察委和县政府相关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王月红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30人,请假3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在《求是》杂志发表的文章《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进行了学习。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决定任命李磊同志为确山县人民法院三里河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白露同志为确山县人民法院竹沟人民法庭庭长,高飞、张晶、方光璞、郭亚东、陈超同志为确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会议决定免去王新峰同志的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任命甘素启同志为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会议进行了任职前的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程序。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环资审判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关于对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王月红指出,任命是组织的信任,更是新起点。希望大家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践行正确政绩观,牢记初心使命,以饱满热情、务实作风,恪尽职守、廉洁司法,不负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
王月红强调,对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工作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今年重要工作,既是依法监督,更是助力生态环保提质增效。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将其作为检视工作、改进作风、补齐短板的重要契机。要主动报告生态环境目标完成、督察整改、重点攻坚等工作,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构建良性互动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责任、时限清单,分类施策推进整改,立行立改与持续攻坚相结合,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督办,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效。有关工作机构要做好审议发言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及时转交并跟踪监督,确保会议精神落实。(确山县委宣传部 王璐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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